根据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中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课程考核条例”规定:课程缺席三分之一以上的取消该课程的考试和补考资格。现将取消考试资格的15名学生通报如下:
|
上述同学若对本通报有异议,在1月17日前至教务处反映。希望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同学深刻反思,吸取教训。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14年1月14日
- 上一篇:2013~2014(二)新学...
- 下一篇:关于2014年学生放寒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