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上报“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的通知
日期:2016-11-24 09:20:36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32

各位任课教师: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经过半,部分班级即将进入到实训周和考核周,请各位任课教师参照《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填写《取消考试资格记录单》,提交本学期所授课程中拟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并交由各系核实(公共课交由教务处核实)。

  上报“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的流程如下:

  1.下载《取消考试资格记录单》,正确填写有关课程、学生等信息;

  2.提交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审批;

  3.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及各系教学秘书和学生处、辅导员进行信息核实;

  4.核实无误后公布取消考试资格名单;

  5.办理时限: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9日(集中上报处理)。11月30日起个别上报,即报即处理。

 

  教务处

2016年11月24日

取消考试资格记录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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