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沪工商教〔2018〕10号
关于印发《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院级教学建设与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有效激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结合《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建设与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10月15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建设与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15日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2018年 10月18日印发
附件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院级教学建设与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建设和教学科研是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在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中,教师参与完成教学科研建设项目是其教学业绩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为有效激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结合《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教学建设、科研管理制度,特制定了本管理规定。
一、院级教学建设与教学科研项目立项的范围与类型
主要包括教学建设和教学科研两大部分:
(一)教学建设类立项
1.专业建设
(1)专业标准建设(教务处规划,一次制订,三年修订)
包括:1)专业教学标准
2)课程标准与课程教学设计
(2)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学院规划的院级专业教学团队,专业主任或系主任牵头。目标:市级专业教学团队)
(3)校企合作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系部申请,专业主任、实训中心主任或骨干教师牵关。建设内容包括:硬件建设方案设计;相关实训项目的设计;系列实训管理制度;相关实训室的职业环境建设;相关实训课程的教材建设等)
2.课程建设
(1)院级精品课程[系部规划,组成团队,由主讲教师负责申请。目标:按上海市高职精品课程建设要求建设,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格式按教务处的《课程中心》格式。必须是学习资源丰富,有特色的网络学习课程]
(2)网络学习课程 (系部规划,组成团队,由主讲教师负责申请。目标:建成可与学生进行教学互动的课程网站,申报模板参照院级精品课程)
(3)重点专业核心课程出版教材[由系部规划提出。要求:(1)在成熟的校本教材基础上,对用量较少,又是重点专业核心专业课的教材实施扶持立项。要求:国家级出版社出版]
(二)教学科研类立项
1.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2.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组成团队,或教师自主申报。内容包括: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考核评价方法等的创新改革)
3.教学科研项目(组成团队,或教师自主申报)根据学院实际,建议内容有:
(1)自主设计的与实训项目配套的实验仪器设备研制;
(2)为申请发明专利开展的科学研究。
二、立项的项目数与扶持经费标准
每年立项总数不超过35项,其中15项为学院(教务处提议)规划立项项目。20项为自由申报项目。
项目扶持经费标准根据当年教务处立项通知执行。
三、院级教学科研建设立项规范
1.立项的时间:项目申请在9月中旬,经费到位从次年2月份始。
2.项目的起止时间:一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年,重大项目周期要求长的可以是2年;起始时间统一规定为当年12月,项目结题时间至次年12月。
3.项目中期检查在项目建设的中期,一般在次年6月。
4.项目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规定字数),按项目申报目标提供绩效成果佐证材料;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价。
5.不能如期完成的项目应在项目设定结题时间前2周提出延期申请,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的项目应予终止,写出项目终目汇报,核查其经费使用是否得当,对经费使用不当的,要求追回这部分经费。除非终止原因为不可抗外部原因,否则暂停该项目负责人次年申请学院及以上各类教科研项目资格。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教学科研建设立项制度即行终止。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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