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具体安排,于开学初受理本学期课程免修、成绩抵充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程免修与成绩充抵
凡符合下述情况的学生,可以在开学后两周内或在获证后三周内(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附上证书复印件,经课程开设的所在院系部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准予免修或充抵相应的课程。
(一)课程免修 填写《课程(实习实训)免修申请表》
1.学生获得全国大学英语CET-4 证书,可以申请免修《高职英语》课程;
2.学生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一级)证书,可以申请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3.学生获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指定等级)或专项能力证书,其实际技能水平达到学校要求的,可以申请免修与此相关的1门实践或理论课程;
4.学生因退学(留级)等情况中止学业的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获条件,再次入学的,其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的课程及已获得学分,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以免修相关课程。
5.当兵退伍复学的学生可以凭退伍证书申请免修该学期的体育课程,按学期办理。
6.学生因为自身健康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课程学习,需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可申请免修体育实践课程,理论部分参加网课,按学期办理。
(二)成绩充抵 填写《成绩充抵申请表》
1.学生获得高等学校应用英语能力考试(PETA/PETB)以上能力证书,可以申请与此相关的1门课程的成绩充抵;
2.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一级)证书,可以申请免修第一学期《信息技术》课程;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一级)证书,可以申请与此相关的1门课程的成绩充抵;
3.学生获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指定等级)或专项能力证书,可以申请与此相关的1门课程的成绩充抵。
注:教务处根据各院系部备案的申报表为学生办理相应的课程免修或成绩充抵。
二、免修或充抵后的成绩认定
(一)学生获得中级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指定等级)、或专项能力证书有明确成绩的,按其实际成绩记载;无明确成绩的按60分成绩记载;
(二)学生获得高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1+x”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指定等级)的,其成绩按90分成绩记载;
(三)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CET-4,其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的实际成绩记载;
(四)学生获得同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而无职业技能等级的,该课程成绩由相关院系部根据该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能力要求和实际水平,给出成绩意见,报教务处记载。
三、学生申请方式:
教务处网站下载相关申请表格->根据表的要求据实填写内容及附件证明->填好表格找相应负责人审核,完成后将表格交到教务处进行终审处理,两周内学生可在CRP查询成绩。
说明:
1.课程免修和成绩充抵实行申请制;
2.学生逾期申请当学期不受理;
3.学生须出示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证书原件的照片,照片要求内容清晰,信息完整。
四、申请时间
2022 年 3 月 1 日-3 月 11 日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行政楼 122室
电话:60675958-7001
教务处
2022 年 3月 3 日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运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