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3-21 15:26:45  发布人:jwc  浏览量:0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和本市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和《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4〕10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应为学校一线教师,参加过2024年上海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并已取得结业证书。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

2.申报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计算至12月31日),且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两年。特别优秀者,经学校破格推荐,条件可放宽至40周岁,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五年。

二、有关事项

1.资助计划申报主题聚焦教学改革与创新、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探索、学生发展与学习效果等,具体参见2025年研究选题指南。

2.各单位、各部门根据2025年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青年教师自身岗位的教学研究工作,开展申报工作。

3.各单位、部门要从严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重点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四分之一)和一般推荐项目。推荐项目的资助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学校根据本校经费预算情况遴选推荐申报项目,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4.项目资助期为两年,期满后学校教务处将组织项目结项评估,市教委将遴选相关优秀成果进行交流展示等。

三、申报流程

1.“资助计划”采用个人网上填报和学校网上审核相结合的形式。学校教务处将结合本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经费预算,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并做好初审把关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将予以退回,补充完善之后方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2.请各位教师在4月21日至27日期间,登录平台(http://pyzz.7721.net)完成网上申报。个人申报一经提交并经学校审核通过,申请书将自动生成。学校审核工作将在4月22日至28日期间进行,审核无误并提交后,将自动生成汇总表。

 

附件:1.2025年研究选题指南

      2.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样表)

      3.汇总表(样表)

      4.网上申报操作指南(教师个人)

教务处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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