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实施办法
日期:2013-12-30 15:52:16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2

  精品课程建设是专业和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化我院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和加强精品课程建设,特制定新侨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一、申报立项范围

    申报的课程应是我院具有专业优势及特色的高职高专课程,且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课程。

    二、申报立项条件

    1.申报课程应为高职高专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公共基础课要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能力。专业基础课要符合高职特点,要与后期专业课程内容衔接得当,要适应高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专业课应该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相关技能领域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符合以就业为导向,工学结合的高职教育理念,要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

    2.课程内容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制定,针对性和适用性强。能够有针对性的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做一体化等教学模式。

    3.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课件、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基本具备上网条件。

    4.教学团队应具有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并不少于3人的教师梯队。课程负责人以我院专任教师为主,具有主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应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三年以上。主讲教师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

    5.申报课程的课程组成员应包含所有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含实验、实训人员)、企业行业工程技术人员。

    6.申报课程的负责人,一次只允许申报一门精品课程。

    三、申报立项程序

    1.课程负责人申请:课程负责人填写《新侨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系(部)。

    2.系(部)初审: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论证并提出推荐意见,同意后送交教务处。

    3.学院评审:由教务处组织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由学院发文公布,根据上级要求从中选优上报市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四、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资金及使用

    学院设立精品课程建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申请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的课程,一旦获准进入精品课程立项,则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达到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学校精品课程评估专家将对所有课程进行终期评估,对于第一次评估不能达标的课程,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仍不能达标的,将扣除已拨付的精品课程建设经费。

    五、学院精品课程的运行管理

    1.课程上网。要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案、习题、教材及参考书、教学现场录像等通过校园网对全院免费开放。

    2.精品课程网站建成后,各门课程教师要积极使用该网站进行课程教学、辅导和日常教学管理。二级学院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精品课程网站的维护和资料更新工作。并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年度检查。学校将组织专家每年对已获得“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教学、管理及改革情况要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取消“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停止建设经费的使用,但保留其年内申请复查资格。复查合格的恢复“精品课程”荣誉称号,但不补拨建设经费。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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