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程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
日期:2013-12-30 15:52:16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2
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专业建设最基础性的工作,更是教学质量的直接体现。课程建设的成效将直接影响到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的提高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课程建设工作的规划、管理和领导,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课程建设的目标

  课程建设按照专业和课程性质的不同,其侧重点可有所区别,但总的改革建设的目标是相同的。课程建设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教【2006】16号文件精神,遵循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1.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加快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尽快使取得“双证书”的毕业生人数达到80%以上。

    2.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重点课程建设须有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3.在课程建设中,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的改革是重点和难点。要按照以职业岗位为课程目标,以职业标准为课程内容,以职业能力为课程核心,以“双师”教师为课程主导的要求,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尤其要加大专业主干课程的建设力度。

    二、课程建设的分类

  课程建设按照课程性质和建设目标分为学院的一般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三类。

    1.一般课程建设 主要是指对某门课程进行单项或局部的建设,如:讲义、案例汇编、考核方法改革及试卷库等。

    2.重点课程建设 其主要对象应是专业主干课程或主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其内涵指标体系包括:

    (1)课程基本建设

    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实验大纲、指导书、习题集);

    教学资料(国内外对口学校、种类、数量);

    教学手段(教具、模型、电子课件及其他现代化教学手段);

    教学实习实训环节(实习实训项目完善和效果);

    教材建设(自编、参编、选用);

    考核方法改革及试卷库建设。

    (2)师资队伍建设

    职称结构(合理的职称比例、年龄结构);

    “双师”教师(比例、结构);

    培养规划(措施、效果)。

    (3)教学质量及教学科研水平

    教学质量(专家考评优良率、学生反映优良率);

    教学科研成果(教研和科研论文数、教学成果奖数)。

    (4)课程教学网站建设

    3.精品课程建设

    申报的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在学院立项并已完成建设的重点课程。

    三、课程建设的管理

    1.课程建设的申报与立项

    (1)按学院规划,每年拟立项建设重点课程10门左右、一般课程20门左右。每年上半年组织申报。

    (2)建立从立项申报、过程监控到评审的院系(部)两级课程建设管理体制。各系(部)要加强对立项课程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凡申报课程建设者须填写《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含电子稿),由课程所在系(部)工作委员会审核后统一申报。

    (3)申报重点课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召开的审定会上汇报、答辩;一般课程建设项目直接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议定。审定(或议定)通过后报学院批准后正式发文,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2.课程建设的实施与检查

    (1)每年安排课程建设的中期检查和结题评审。重点课程建设的实施期一般为二年,一般课程建设的实施期一般为一年。各系(部)对本部门的课程建设项目每学期都要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检查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2)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拖延和变动研究计划内容。确因特殊情况须变更计划内容或延长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经系(部)同意,报教务处审批,重大变更需经主管院长批准。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最多延长一年、一般课程建设项目最多延长半年。

    (3)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应保持稳定,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如出国、病休、调动)离开该项目研究半年以上,应在教务处备案。

      3.课程建设的评审与验收

    (1)课程建设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提出验收申请。

    (2)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并邀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一般课程建设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教务处安排院内评审验收。

    (3)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在申请验收时应提供本课程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教学文件、自编或出版的教材(或出版合同书)或讲义、电子课件、实验(实训)大纲及指导书、课程教学网站、经费使用情况清单等。一般课程建设项目在申请验收时应提供完成的成果及完成情况报告。

    (4)评审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D为不合格。

    (5)对于经过批准在规定延长时间内仍不能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将自动中止项目进行并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4.课程建设的经费管理

    (1)学院为课程建设提供经费资助:重点课程建设 10000元/项;一般课程建设3000元/项。

    (2)各项目在执行时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范围使用经费。对于评审等级为D者,要追回部分直至全部经费。

    (3)对项目建设确有成效,创新和特色突出者,经院教学委员会评审后向学院推荐给予一定的奖励。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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