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状况巡视制度
日期:2014-01-02 20:14:05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2
为了迅速及时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和教师的教学态度,营造学院良的学风和教风氛围,决定制定教学状况巡视制度。
在校历安排的教学日期内,各主要教学场所每天早上安排2名巡视员值班,每天其他时间可进行机动巡视。
巡视员检查的内容是:(1)检查各班迟到缺席情况。(2)检查各班上课纪律情况。(3)检查学生在公共场所守纪情况。(4)检查教师准时上课的情况和上课时掌握课堂纪律的情况。每天巡视完毕后,要写出巡视记录,如无特殊情况,要把巡视记录本交次日巡视员。
如遇重大事件,巡视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院领导汇报,以便进行研究处理。教务处要提供各教学场所有关班级的学生人数、课程和教师名单给巡视员,以便巡视员作出正确的记录。每个班级每周至少要记录到一次出勤情况。
每周出缺勤记录由学办收集统计并于下一周初公布。教务处每周检查巡视记录,如无重大事件,每四周将学生的学风和教师的教风作出小结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巡视员原则上由各职能部门、系(部)领导和各系(部)总辅导员中产生。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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