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主体作用,我院决定在学生中聘任教学信息员,建立教学信息员制度。为使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条例。
一、指导思想
“教学信息员队伍”是在学院领导、教务处和系直接领导下,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信息的群众性组织。主要从事教学一线信息(包括教学思想、办学目标、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课堂教学、专业设置、学风建设等)收集、信息反馈,为学校的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协调教和学的活动,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信息员的组织
1.教学信息员组织受学院领导,教务处建立教学信息员工作档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收集教学信息员反馈的信息,向有关部门反馈教师和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2.成立学院学生教学信息部,设学生信息员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工作人员若干。每个系分设1名信息站长,每个班级设立教学信息员一名。
三、教学信息员的聘任
学生教学信息部部长由教务处和学生处选拔,成员由系推荐、选拔,报学校审核、备案。学生教学信息员任期为一年,可连续任2届。如有特殊情况临时调整,应由系重新上报学校审核、备案。
四、教学信息员的任职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秉公办事,敢于发表意见。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3.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代表同学反映意见的在校学生。
4.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五、教学信息员职责
1.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教学过程的各环节(课程设计、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2.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3.及时反映学生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
4.反映学生及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5.定期填报《学生教学信息员意见反馈表》;
6.及时宣传报导校区、系的教学活动;
7.协助教务处和各系(部)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六、对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奖惩
1.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教学信息员,并给予表扬或奖励。
2.对不称职的教学信息员经教务处批准,可随时替换。
七、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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