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马蔚自动退学处理的决定
日期:2023-04-24 16:06:59 发布人:jwc 浏览量:0
马蔚,男,学号202001670,大唐信息技术学院2021级计算机网络技术5班学生。经查,该生从2023年2月开学以来,一直未到校报到注册,未缴纳学费等任何费用,经学院多次督促和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马蔚同学至今仍未报到、注册,未参加正常教学活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和《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八条第4款之规定,学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经学院审查,业务部门审核,2023年4月24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马蔚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注销其学籍。
学生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10日内,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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