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查分的若干规定
日期:2013-12-30 15:52:16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5
一、查分条件
每学期学生参加我院课程考试后,学生可以登录到教学管理平台查成绩,如果学生质疑考试成绩,可以申请查分,查分申请人必须是学生本人。
二、查分内容和范围
只查询各个题目是否批改,以及各个题目得分加总情况,不查询改卷正误。
三、查分受理时间
学生对某门课程的查分申请需在该门课程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出,对补考课程的查分申请在补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题目,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四、查分与成绩更改的程序及要求
1.申请人填写查分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由申请人交申请人所在系主任审核;由系助理与教务处工作人员一起查分;
3.查分人员在申请(登记)表上填写查分结果,如果成绩有变动,须系主任复核签字;
4.申请人在在查分后一周内至教务处领取查分结果;
5.如果成绩有变动,申请人须将申请(登记)表交教务处长审核,签字同意后加盖教务处公章;
6.申请人在查分后一周内至教务处办理成绩变更:一份申请(登记)表交教务处更改成绩,一份交所在系备案,另一份由申请人留存,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2011年11月
每学期学生参加我院课程考试后,学生可以登录到教学管理平台查成绩,如果学生质疑考试成绩,可以申请查分,查分申请人必须是学生本人。
二、查分内容和范围
只查询各个题目是否批改,以及各个题目得分加总情况,不查询改卷正误。
三、查分受理时间
学生对某门课程的查分申请需在该门课程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出,对补考课程的查分申请在补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题目,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四、查分与成绩更改的程序及要求
1.申请人填写查分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由申请人交申请人所在系主任审核;由系助理与教务处工作人员一起查分;
3.查分人员在申请(登记)表上填写查分结果,如果成绩有变动,须系主任复核签字;
4.申请人在在查分后一周内至教务处领取查分结果;
5.如果成绩有变动,申请人须将申请(登记)表交教务处长审核,签字同意后加盖教务处公章;
6.申请人在查分后一周内至教务处办理成绩变更:一份申请(登记)表交教务处更改成绩,一份交所在系备案,另一份由申请人留存,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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